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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洁净县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深泽县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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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洁净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创建洁净县城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深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20年3月开始,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限制垃圾落地时间、量化道路浮尘重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拓展环卫保洁区域和严格管理施工扬尘等方面入手,构建县城环境卫生量化指标工作体系,建立县城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洁、干净、有序的省级洁净城市创建目标。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3月22日)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主管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四大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任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3月23日—5月31日)
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初—12月底)
对照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提升活动,夯实创建基础,迎接省、市“河北省洁净城市”的评估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完成深泽县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据深泽县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用地布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成深泽县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县城环境卫生配置标准、垃圾收运处理方式、主要环境卫生设施的数量规模,科学布局垃圾转运设施、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制定垃圾回收利用政策措施,为县城环卫设施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指导,并通过严格的规划实施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二)实施“洁净县城”工程,提高县城保洁质量
1.实行“双五双十”标准
主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浮尘每平方米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背街小巷街道道路浮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推行机扫作业模式
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清扫范围和清扫时间,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96%以上,清扫时间在每天18小时以上。
春秋季(3、4、5、9、10、11月份)日常作业主要以洗地、洒水为主,部分吸尘车辅助作业。白天(10:00-17:00)重点路段2遍保洁,其余路段1遍保洁。水车每天两个班次,白天对各主次道路实施洒水,洒水频次不少于3次。另2辆吸尘车白班8:00-11:30、13:00-17:00保洁、1辆雾炮车晚间(18:00-22:00)对重点区域进行降尘作业,进一步减少扬尘。针对工地施工造成的重污染路段,加大清洗力度,实行“2+1”或“2+2”联合作业模式,即2辆水车+1辆洗地车或2辆水车+2辆洗地车相互配合,阶梯状作业,对路段进行立体式全覆盖清洗,力争达到最佳的洗路效果。
夏季(4、5、6月份)加大洒水抑尘力度。洗扫车(5:00-8:00)集中洗地1遍,白天(8:00-17:00)重点路段2遍保洁,其余路段1遍保洁;水车每天两个班次,(5:30-14:00)集中开展道路冲洗作业,(14:00-22:00)对各主次道路实施洒水,每日洒水频次4-6次;在正常作业的基础上,针对油污、轧泥等重污染路段,加大水洗力度,实行联合作业(采用“2+1”或“2+2”模式),有效清除污染,保障道路干净整洁。
冬季(12、1、2月)实行干扫车清扫(每天一个班次,时间8:00-11:30)+吸尘车吸扫(每天两个班次,时间8:00-11:30,13:00-17:00)组合作业模式。当气温高于4℃时,灵活开展道路洗扫作业(主要集中在9:00-16:00期间进行),集中力量对路面及护栏进行冲洗,全力清除积尘。
3.提高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质量
北苑路(路口西红绿灯杆-嘉悦尚城路口),文昌街(北苑路-果木烤鸭店门前路标牌),真武路(百灵药房门前电线杆-五谷养生门前电线杆),向阳街(盛世地产门前禁停牌-新兴药房前红绿灯杆),石油大街(双鸽食品店门前路灯杆-石油医院门前果皮箱),兴华街(石油大街-联通游园公厕),西苑街(中国银行门前果皮箱-老张锁城门前禁停牌),府前路(大金硕烤鸭-国家粮食储备库东墙),保洁范围为城区街道主路、非机动车道、便道。保洁时间实行18小时(早晨4:00至晚上22:00)人工保洁。(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三)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建设高标准的公厕和环卫工人休息室,提高道路完好率,规范道路停车管理,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为目标,加大环卫设施投入,特别是加大清扫设备设施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投入,大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城区内适宜机械化清扫的街道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县政府将环卫设施配备及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
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快速处置指挥中心,实现环卫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管理监控数字化以及管理绩效数字化,有效提高县城环卫作业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行限时限量保洁法,以千米为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街长”责任制,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全面实现垃圾落地限时限量管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实施错时保洁制度,确保保洁时长达到18小时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五)强化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本着“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原则,对主城区道路所有规划绿地、空闲地、绿化带、广场进行绿化补植和提升,无法绿化的要进行硬化铺装,消除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并对行道树树穴加盖护树板,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强化公园、游园、广场的清扫保洁,严格监督检查,落实作业模式,做到每天两扫、全天候保洁,保持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对行道树和绿化带实施高标准管护和定时冲洗,确保绿见本色、花开鲜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六)切实提高环卫职工待遇
切实提高环卫工的工资水平,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爱心早餐”,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不同季节发放劳保用品;鼓励环卫工积极参与最美环卫工人评选和困难职工申报,不断提高环卫工社会地位,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各界尊重环卫职工,爱护环卫工人劳动成果。激发广大环卫工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保证环卫队伍结构合理和队伍稳定。(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明办)
(七)整治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
建立并严格实施渣土车清运审批准入机制,加强渣土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查验渣土车辆资格,对不合格运输车辆进行查扣,规定渣土车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对途经县城运载沙石、石料车辆进行整治,加强苫盖管理,对抛洒问题进行查处。对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渣土车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查扣。加强城区施工现场管理,该围挡的高标准围挡,该苫盖的完全苫盖,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安装轮胎冲洗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轮胎冲洗、苫盖,对有苫盖不严上路行驶抛洒行为的进行定额处罚。(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八)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环境卫生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依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深泽县环卫管理考核办法细则》、《深泽县道路机械化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县城市容环卫的监管处罚机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考核办法,实施常态化监管考核,分类别、分区域对县城环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将环卫保洁质量与工资绩效挂钩。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国省干线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沟通便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深泽镇、赵八镇、留村乡)
(九)整治规范县城容貌,推动县城环境综合整治
1.全面清除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狠抓违法占道经营,全面清除各类流动占道摊点。杜绝店外摆放经营,沿街门店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严禁在门店外路面摆放物品。加大马路市场治理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蔬菜瓜果类摊点规范引导其进店进场经营,严厉打击城区露天烧烤,增加巡查频次,切实做到“不见炉具不冒烟,不占盲道不扰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县城环境。市场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做到摊走地净、方便群众,保持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2.规范广告牌匾管理,开展广告牌匾专项整治
按照“高度统一、规格统一、材质统一、美观大方”的要求,对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门店牌匾进行规范升级改造,全面清理沿街乱贴乱挂、乱摆乱放、私自设置、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提高各类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水平,按照“上品位、有特色”的要求整治建筑施工工地的围挡广告。对公交站点广告定期擦洗,破损及时更换,确保整洁干净。加强公交车车体广告、车容车貌的管理,达到整洁规范的要求。加强各类地名标牌的标准化设置。(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
3.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由分包责任单位根据《深泽县城区“门前五包”检查考核评分表》随机交叉区域进行检查,做到对“门前五包”责任人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考评,每年一奖惩。年终对本年度累计分数进行排名,对临街单位和门店进行分类评比。对年度累计分值排前的,授予相应星级门店称号。对季度累计分值排后的,给予警告提醒;对年度累计分值排后的“门前五包”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通报相关主管单位,必要时在县级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由“门前五包”责任制指挥部挂牌督办,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诚信体系建设部门将屡教不改相关责任人与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4.合理划定停车位,整治停车秩序
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合适位置施划公共停车位,清理城区“僵尸车”。加大机动车违法停车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沿街门店及单位、个人私占、强占、霸占停车位行为。(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四大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河北省洁净县城指挥部”,统筹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创建办公室,创建办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指导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创建任务。建立创建联席会议制度,由创建办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要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并负责对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本着精打细算、节俭办事的原则确定实际投入并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三)严格考核。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各自任务分工逐条、逐项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惩到人。县委、县政府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县委办、政府办要对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充分发动。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民动员、广泛发动,营造创建洁净县城的强大声势,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的主人翁意识。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对创建活动进行连续跟踪报道,对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迅速掀起全民共创河北省洁净城市活动的高潮。
附件:深泽县创建河北省洁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深泽县创建河北省洁净县城评分标准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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