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泽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政办发〔2019〕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加大《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县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支撑县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科学施策、典型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建立县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价制度和竞进机制,激励和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建设创新型深泽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思路
按照“六个一”的工作思路,结合县域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精准发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快速跃升。
一套指标来监测。按照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建立深泽县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一把尺子来衡量。按照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分类标准,合理确定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等级。
一组举措来支撑。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举措,指导全县组织开展重点工作任务。
一批奖项来激励。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奖励,激发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性。
一份报告来指导。根据省政府定期发布的各县科技创新评估报告,明确县域科技创新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的针对性。
一支队伍来助力。充分利用上级科技创新智力辅导队,加强对县域科技工作的指导,加快提升基层科技工作能力。
三、创新能力预期发展目标
到2020年,县域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形成县域创新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争取进入B类(第二梯队)。
到2024年,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县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燎原之势,为更高层次推进创新型深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争取进入 A类(第一梯队)。
四、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科技工作统筹部署,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
(一)大力增加科技投入
1.合理统筹政府财力,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保持每年的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公共支出的比重达到2%以上,且实现持续稳定增长。设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完善科技资金使用管理,财政科技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和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公共技术服务、科技政策宣传等科技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用财政资金投入撬动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活动,调动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带动企业及相关社会资本的研发经费投入,从而全面提升我县的科技创新能力。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快速提升,到2025年力争达到或超过1%以上。(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二)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到2025年争取达到25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科技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到2025年,争取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50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三)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组织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结合县域实际,在传统产业抓转型、抓提升的同时,重点培育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四大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争取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引导优势行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专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完善企业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推进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科研工作站、产学研合作基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开发区)
4.加大专利申请力度,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力度。进行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到2025年,争取达到或超过4件/万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加快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综合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引导工业、农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推进生产工艺改进和产品档次提升,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发挥好工业、农业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五)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1.加快高新区建设。积极引导经济开发区向高新区方向转变,加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管理改革,完善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优化整合经济开发区,推动创新基础好,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园区创建省、市级高新区。(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
2.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优势,加快省级园区发展,推动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强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到2025年,争取建成省级创新型县,建成创新型乡镇2家以上,省级创新园区、产业基地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推进园区开放合作。推进产业园区与省内外园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合作,共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创新平台。强化与京津产业对接,积极引进京津科技企业。构建“京津研发、深泽转化”协同创新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推进创新创业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双创”服务机构申报省级备案,争取到2025年,完成省级备案5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谋划、协调和督导。制定和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形成经常性研究、部署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县科技局成立县域创新跃升计划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新跃升计划组织实施。
(二)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县级科技管理干部职工的创新发展理念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高效、服务规范的基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队伍。
(三)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大力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大在乡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
(四)加强智力帮扶。充分利用好省厅市局组建的专项业务智力辅导队,根据县级科技管理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辅导,快速提升基层科技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与县政府科技工作会商。
(五)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六)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对研发投入高、研发经费增速快、创新活动突出、在省、市级以上立项或获得荣誉称号的,以及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等,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