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县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电子邮箱:uzxxvx@163.com
联系电话:0311-83522460
传真号码:0311-83522159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附后)。《申请表》可以在深泽县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申请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