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突出机制创新,自觉增强金融服务产业扶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借助信用联社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落实有效的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措施,为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稳定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信贷投入。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做到应贷尽贷。
(二)规范评级授信。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参评率达到100%。
(三)强化金融服务。坚持政策扶贫与金融扶贫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农村信用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农户倾斜。
三、具体内容
(一)贷款对象:18-65岁之间具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讲信用、守法纪,并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二)贷款额度:凡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经评级授信后可获得5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经评级授信和落实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后,按规定分别获得贷款支持。
(三)贷款期限:3年期以内
(四)贷款利率:产业扶贫贷款贫困农户利率一律实行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五)贷款贴息: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享受基准利率利息的全额补助,贴息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加强信用意识教育,净化好金融信用环境。广泛宣传金融扶贫相关政策,持续开展金融知识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干部学习培训。
(二)评级授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为依据,以贫困农户等级评定办法为标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配合信用联社开展评级授信,并提出意见。
(三)贷款发放。已评级授信农户凭身份证、贷款证在乡镇信用社办理贷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两级要成立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创新金融产业扶贫工作,作为实现关键举措,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
(二)落实扶持政策。承贷银行要按基准利率发放贷款,减少贫困农户贷款成本。逐步增加贴息资金。要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
(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做实做细金融服务等举措,不断加强精准扶贫精细化管理,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严格扶贫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制度,重点监控扶贫贷款真实用途,确保扶贫贷款真正用于约定用途,能够起到真扶贫作用。为加强对扶贫贷款动态管理,该行建立了扶贫信贷业务台账,详细登记扶贫贷款的业务要素,方便数据提取、分类及统计分析,有效提升扶贫信贷业务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