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泽县乡镇第五次联合随机
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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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泽县各乡镇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我县决定开展今年乡镇第五次联合随机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事项

(一)抽查对象:种子经营主体。

抽查事项:《深泽县乡镇街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所有事项。

抽查比例: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的数据。按3%比例随机抽取。

 三、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自动派发到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根据派发下来的检查对象名单,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通过“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每个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执法队2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三)执法队要按照抽查事项,对每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细化工作分工。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二)参与检查的人员要做好抽查档案的保存,按照“谁检查、谁保存”的原则,抽查档案经抽查人员签字和被抽查企业盖章后交由执法队统一保存。

(三)要严格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反复修改检查结果、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