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深泽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深泽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司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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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县政府扎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深泽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深泽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 、规范实施两个目录
《深泽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所列110项证明事项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用证明事项,各单位不得再要求开具目录之外的证明;《深泽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所列6项证明事项,一律按照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予以调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分别对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更新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工作衔接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两个目录及相关要求传达部署到下属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完善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涉及部门间协助核查的事项,要按照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沟通协商,建立顺畅高效、快捷便利的核查信息发送和反馈机制,确保告知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目录动态管理
目录公布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保留证明事项和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以及国家取消、新增、调整证明事项的相关部署,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四、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是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组织实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1.深泽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
2.深泽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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