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2022年力争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至A类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科工局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2022-4
 
深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泽县2022年力争县域科技创新跃升A类县的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深泽县2022年力争县域科技创新跃升A类县的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深泽县人民政府
20223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力争县域科技创新跃升A类县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科技创新快速跃升,进一步助推县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深泽县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实施方案》与县域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及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省市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小而强、小而富、小而美”为目标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为主题,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县域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强县、美丽深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任务目标
2021年,我县科技创新能力评估得分为64.4分,进入B类县,综合排名为全省第75位,B类43位,全市21个县(市、区)中居第11位。2023年省对2022年县科技创新能力评估时,实现B类县中位次前移,力争我县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B类县向A类县跃升。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创新投入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统筹政府财力,保持财政科技支出持续稳定增长。出台奖励补助政策,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平台建设、科技政策宣传等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保障地方财政科技支出5000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2%以上。(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科工局)
2引导企业研发投入。深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研,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集中培训、入企辅导等方式,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年初召开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形成会议纪要,将研发投入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建立企业研发辅助账,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积极督促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统计部门申报要求,提前完善申报资料,确保及时顺利入统定期开展检查,对不建立研发账目的企业给予处罚,以调动企业开展研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2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27家,比例达到5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二)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计划。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责任,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组织科工、发改、财政、税务、开发区等部门和各乡镇,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对各类企业开展摸排,全面挖掘优质企业资源,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知识产权培训,分类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台账,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将有望达到认定标准的,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针对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资金资助,引导企业充实研发力量,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企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7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家。(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
2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围绕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沟通联系,通过企业工商注册情况筛选企业名录,拓宽摸底调研范围;县科技委托三方机构共同对县域内注册企业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排全县企业数量,对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宣传科技政策,指导其填报并通过认定,在全县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根据相关要求,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优化企业名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50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80家。(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
(三)完善创新条件建设
1高标准推进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发挥引导和推动职能,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日化、布艺和纺织等传统产业,加快补链强链步伐,壮大园区经济。依托平台公司在园区内开展投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秉承“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等机构,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形成创新服务体系,指导服务入园企业生产创新,促进更好更快发展。2022年力争建成数字化中心。(牵头单位:开发区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科工局、县人社局、县金融
2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对县域内企业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平台,聘请引进相关领域专家,做好平台、项目的规划辅导,达到创新平台建设标准。2022年指导龙泽、农哈哈、鸿泽、新盾等企业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3家。(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开发区)
3、加快创新园区、基地建设。发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作用,推进园区提档升级,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争创市级以上农业园区,各乡镇培育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领和带动全县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采取“走出去”招商推介、“请进来”考察对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营造优良的国际合作环境,2022年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0%以上;力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4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了解先进县市在平台建设、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器和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指导农哈哈建设技术战略联盟,联合高校院所、行业企业,召开联盟大会,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并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2022年争取认定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家;申报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牵头单位:科工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开发
(四)提高创新产出能力
1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以举办培训和入企宣传的形式,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使企业主动完成知识产权申报,增加专利数量;通过企业研发、转让、购买等方式,提高县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加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保护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合法权益。2022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步伐。加快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夯实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提升提供技术动力。继续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大量科技成果在我县转化。着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确保2022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开发区)
(五)提升创新管理水平
1强化科技创新管理。完善科技创新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研究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完善县、乡两级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队伍管理,充实2-3名工作人员加入科技管理工作,增强科技工作力量,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宣传、培训,引领科技创新意识。2022年举办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券、知识产权等培训12场次,让企业更多、更清了解科技政策,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适时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普、科技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在全县形成人人讲科技、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摸清实施激励措施的具体办法,争取有利因素,增强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指导农哈哈等企业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和国家和省、市奖励与表彰,争取国家、省、市财政科技资金。2022年争取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省科技创新跃升专栏发布经验做法2篇,市级以上通报表彰1项。(牵头单位:科工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工、发改、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谋划、协调和督导。制定和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形成经常性研究、部署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多形式的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制度,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开拓精神,使一切创新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成果得到肯定,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
(三)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制定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人才引进、交流、培养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使企业、科技人员能够更多地享受优惠政策,吸引和聚集高水平科技人才入驻深泽县。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创新跃升建设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并将工作绩效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考核依据。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承担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并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影响全县进位的将适时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并给予全县通报。
 
 
附件:1.深泽县2022年县域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深泽县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若干措施(试行)

1:
深泽县2022年县域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来源
责任单位
2022年
任务目标
目标得分
创新投入(20分)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万元)
5
≥10000万元(5分);
10000-5000万元(5-4分);
5000-1000万元(4-3分);
1000万元以下(3-0分)。
省财政厅
县财政局
5000
4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8
≥2%(8分);
2%-1%(8-6分);
1%-0.5%(6-4分);
0.5以下(4-0分)。
省财政厅
县财政局
2%
8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7
≥1.5%(7分);
1.5-1%(7-6分);
1%-0.5%(6-4分);
0.5%以下(4-0分)。
省统计局
县统计局
1.5%
7
创新主体(25分)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10
≥100家(10分);
100-40家(10-8分);
40-10家(8-5分);
10家以下(5-0分)。
省科技厅
县科工局
17
5.7
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4
≥10家(4分);
10-5家(4-3.5分);
5-2家(3.5-2.5分);
2家以下(2.5-0分)。
省科技厅
省市场监管局
县科工局
县市场监管局
3
2.83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7
≥1000家(7分);
1000-500家(7-5分);
500-100家(5-2.5分);
100家以下(2.5-0分)。
省科技厅
县科工局
450
4.7
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4
≥300家(4分);
300-100家(5-3.5分);
100-30家(3.5-2.5分);
30家以下(2.5-0分)。
省科技厅
省市场监管局
县科工局
县市场监管局
80
3.22
创新条件(25分)
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8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1分;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家1分。
最高不超过8分。
省科技厅
省发改
县科工局
县发改局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
8
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情况
6
国家级高新区每家3分,省级每家2分;
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每家1分,省级每家0.5分;
国家级创新型县3分,省级2分;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创新型乡镇0.5分,省级每家0.3分。
最高不超过6分。
省科技厅
县科工局
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
2
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6
国家级孵化器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每家1分,省级每家0.5分;
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每家1分;
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家1分;
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每家1分
省级以上技术市场每家1分;
院士工作站每家0.5分。
最高不超过6分。
省科技厅
县科工局
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
5
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
5
≥80%(5分);
80%-50%(5-4.5分);
50%-10%(4.5-3.5分);
10%-0(3.5-0分)。
省统计局
县统计局
 
50%
4.5
创新产出(15分)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6
≥12件/万人(6分);
12-4件/万人(6-4.5分);
4-2件/万人(4.5-3.5分);
2件/万人以下(3.5-0分)。
省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
3.5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6
≥40%(6分);
40%-20%(6-5分);
20%-10%(5-2分);
10%以下(2-0分)。
省统计局
县统计局
40%以上
6
农业产业化经营率(%)
3
≥70%(3分);
70%-60%(3-2.5分);
60%-50%(2.5-2分);
50%以下(2-0分)。
省统计局
县统计局
70%
3
创新管理(15分)
科技管理机构情况
5
独立行政科技管理部门(4分);
合署办公的(2分);
加挂科技局牌子(1分);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1分)。
各县
深泽县
合署办公;已成立领导小组
3
争取上级支持与奖励
5
国家级项目每项1分,省级项目每项0.5分;
国家级科技奖励每项3分,省级每项2分;
国家级通报表彰每项3分,省部级每项2分,市级每项1分;
其他部门行业奖励和表彰酌情得分。
最多不超过5分
各县
深泽县
省级项目2项;力争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发布经验做法2篇;市级以上表彰1项。
5
科技管理创新情况
5
落实科技政策及制定配套的实施措施或办法情况,研究部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科技扶贫活动,推动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创新等工作情况。
各县
深泽县
开展好各项活动
5
合计
100
 
 
 
 
80.45
 
 

附件2:
 
深泽县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若干措施(试行)
 
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抓科技、谋创新的积极性,全面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结合《深泽县2022年力争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至A类县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2%,且稳定增长。
二、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支持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日化等领域的规上企业自建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县财政分别补助50万元、10万元、5万元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5万和2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建院士工作站,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县财政分别补助15万元、10万元;A、B、C级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创业机构,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科技企业
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3000元,对复审通过的企业补助1000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首次通过省级认定或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3万元,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1万元在我县成立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1万元。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对企业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上级支持资金30%再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项目补助。
、鼓励发明创造
专利是企业创新发展的第一成果,是企业提升产值的必由之路。对经有关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别补助5万元,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别补助2万元。对新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给予奖励,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0.2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按照国家、省奖励标准给予级奖励
、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补助30万元、15万元5万元运行后年度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等次的,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运行后年度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等次的,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分别补助30万元、15万元、5万元,运行后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等次的,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建有研发台账且规范记录本企业研发费用的科技型企业,给予2000元补助。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以后补助形式按其比上年度新增研发经费的1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八、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企业利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并被确定为国家标准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项目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或税收达到200万元的,当年补助企业成果转化资金10万元。
、发展技术贸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合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购买或出售技术,凡是在石家庄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单位,按照年累计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每个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附   则
 
(一)本措施所涉及的各项补助、奖励,仅限在深泽县企业开展的科技创新工作,企业可在享受本措施所列项目的奖补政策基础上,仍可继续享受上级同一事项的奖补。
(二)实施本措施所需资金从财政科技资金中列支,与其他财政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措施中除特别指明为奖励的以外,均为研发和成果转化补助,须专款用于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四)本措施所指的企业、机构为在深泽县注册登记,并向深泽县纳税的企业、机构。
(五)为我科技创新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可另行享受特殊奖励,具体奖励措施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六)本措施补助和奖励的项目为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的各项科技创新工作事项
(七)本措施自2022年1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深泽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废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