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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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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由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食品抽检共774批次,其中不合格20批次。

2、行政处罚公示167条,行政强制公示33条。

3、推进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深泽县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深泽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双随机监管工作方面的信息共计34条。

4、对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等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表述不够精准、详细,如在一些政策解读中,对政策的核心要点和实际操作流程阐述不够清晰,公众理解起来存在一定困难。

2.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在一些紧急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警示等信息发布上,偶尔会出现延迟情况,未能在第一时间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改进措施

1. 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对信息撰写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信息发布前,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政策解读类信息,要求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阐述,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涵。

2. 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建立信息发布预警机制,对于涉及公众安全和重大利益的信息,明确发布时限要求。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