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司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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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24)的工作要求,坚持定期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原则,经县政府同意,对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

现将清理结果通知你们,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视为失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该规范性文件失效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经梳理确定继续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一、符合规定,继续有效的5件

(一)深泽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政规〔2020〕1号)

(二)深泽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政规〔2021〕1号)

(三)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泽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政办发〔2023〕1号)

(四)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城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政函〔2023〕6号)

(五)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的通知》(深政规〔2024〕1号)

二、已超过有效期,失效的2件

(一)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2019年城区“门前五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政规〔2019〕1号)

 

  • 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政规〔2019〕3号)

三、已经废止的1件

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政规〔2019〕2号)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