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企业做好化肥、农药等国家和省、市、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
(三)推进供销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的行业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经营管理,大力推进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六)负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深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联系电话:8352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