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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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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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备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本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规划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有无变化,是否符合乙级资质的规定条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9 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初审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开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170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171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采集国家二级野生植物。  
172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植物。  
173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开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174 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活动及其他内容。  
175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176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177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开展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178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他内容。  
179 收购、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开展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活动及其他内容。  
18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种子质量是否合格。  
181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采伐是否按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是否按照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进行,采伐后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182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3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184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185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186 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开展草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有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草种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生产经营的草种质量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种子质量是否合格。  
187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188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是否按照《选址论证报告》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189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15号公告。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及其他内容。  
190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第15号公告。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及其他内容。  
191 采集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2019年第15号公告。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及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