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餐具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餐具消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碗。被抽样单位:深泽县村联兴饭店。标称生产企业:深泽县村联兴饭店。抽检日期:2024年10月28日。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餐具消毒不合格原因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及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
(三)整改复查
该店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故不另做立案处理。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