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05002号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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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卤鸭子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卤鸭子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卤鸭子。被抽样单位:深泽县思香熟食店。标称生产企业:深泽县思香熟食店抽检日期:20241126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深泽县思香熟食店被抽检批次的卤鸭子已销售完,现场未发现亚硝酸盐。

当事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及处理意见: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三)整改复查

该店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自加工的卤鸭子进行了检验检测,检验结果为合格,故不另做立案处理。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