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赵八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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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赵八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2.出示证件: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过目!  
3.告知违法事项:您的XX行为违反了《XX》中第XX条第XX款(项)关于XX的规定,现对您处以XX的处罚。
4.告知权利:您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利。如需陈述和申辩,可现在对我们说明;如需进行听证,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5.调查取证:为查清此次案情,我们需要对现场进行拍摄取证,并就XX事项向您进行询问,请予以配合且如实回答,您听清楚了吗?……以上是调查询问笔录,请仔细核对一下,如果不识字我可以给您念一遍,如果和您说的一致,请在下列空白处签:“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所说一致。”并签上您的名字和时间。
6.暂扣物品:为查清XX案情,XX是本案的证据,我们将依法对该物品进行登记保存,请予以配合,谢谢! …… 这是《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这里签字,自您签字时候起7天内(不含节假日)到赵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处理,具体地址是:……。如果超过期限,我们将对被扣物品依法处理。
7.进行处罚: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无异议,请您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稍后请到……缴纳罚款。
8.处罚争议: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您有权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深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