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深泽县税务局
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泽县税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深泽县税务局
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事项
(一)抽查对象:已成立状态的中高风险内资企业。
抽查事项:抽查事项清单内容。
抽查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取3%以上。
三、抽查工作流程
(一)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自动派发到基层分局,分局根据派发下来的检查对象名单,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三)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一般采用实地检查方式,被随机选中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入户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填写《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四)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泽县税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中的工作要求进行实地核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五)执法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二)参与检查的人员要做好抽查档案的保存,按照“谁检查、谁保存”的原则,抽查档案经抽查人员签字和被抽查企业盖章后由风险股统一保存。
(三)要严格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反复修改检查结果、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