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号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深泽县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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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内的小黄车为民众带来方便的同时,小黄车的乱停乱放也对县城的形象带来了影响,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督导共享单车企业增加运维能力,及时清理并规范停放违规共享单车。

二、城管执法大队建立共享单车管理群,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违规停放共享单车,及时推送共享单车管理人员,并督导其整改。

 

 

深 泽 县 住 建 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