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王从谦、和理、周义三人“深泽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公示
为大力宣传表扬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泽,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6〕47号)相关规定,拟授予王从谦、和理、周义三人“深泽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中共深泽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电话:0311—83579206(白天)、83522580(夜间)
附件:深泽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简要事迹
中共深泽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深泽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简要事迹
一、群体成员基本情况
王从谦,男,1952年10月出生,71岁,中共党员,深泽县铁杆镇中央村村民,退役军人,2021年加入深泽县中志协应急救援服务大队;
和理,男,1955年2月出生,69岁,中共党员,河北辛集化工集团退休干部,现居住在辛集市芳华小区;
周义,男,1972年11月出生,51岁,群众,安国市南娄底乡东崔章村村民,无业。
二、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6月30日下午5时许,深泽县滹沱河大桥西岸(原深泽湖区域),王从谦、周义、和理三人分别在不同地点自行游泳。忽然岸边传来呼救声,王从谦、周义、和理循声望去,发现了一人溺水,只有胳膊露出水面在挣扎,顺着急流由西向东飘去。恰逢王从谦、周义、和理三人游泳位置为水流下游,此时王从谦距离溺水人最近约20余米,他看准溺水人漂流位置,第一时间抓住其双腿并将人控制住,正在湖中的周义闻讯游到,配合王从谦将溺水人翻转过来,使其面部朝上露出水面,此时正在河中游泳的和理也游到溺水人身边,三人发现溺水人为一名女子,面部发紫、意识全无。经短暂商议,和理拽住溺水女子上衣、王从谦拖住溺水女子双腿、周义在一旁跟随辅助,溺水女子面部露出水面后几分钟即有了微弱呼吸,经过15分钟左右近200米的救援,三人合力将溺水女子救回滹沱河北岸(其间三人曾试图游往距离较近的南岸,因水流较急,未能成功)。三人到达滹沱河南岸边时已耗尽大部分体力,经岸上施工人员的帮助,成功将溺水女子救助上岸,现场群众立即拨打120、110。因王从谦有较为丰富的救援经验,第一时间在岸上对溺水女子进行了救助,此时溺水女子已经有了呼吸。县120急救和消防救援大队人员赶到岸边开展专业救助后,三人未留任何信息,悄然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