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纳入门诊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纳入门诊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保障服务的通知》(石医保函〔2023〕25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2024年度纳入我县门诊保障定点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5日。
监督投诉电话:0311-69136115。
受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5日(工作日受理)。
深泽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