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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统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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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深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     泽     县               

2021年628

 

根据深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深泽县常住人口[1]的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常住人口为21580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0264人相比10年减少34458人,减少13.77%年平均降低率为1.47%。全县常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92%。

各乡(镇)常住人口中,除深泽镇增加6217人,其它乡镇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1          各乡(镇)常住人口及占全县比重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县

  深泽镇

  铁杆镇

  赵八镇

215806

54338

32308

27788

100

25.18

14.97

12.88  

100

19.23

16.26

14.28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白庄乡

  留村乡

  桥头乡

33815

26832

40725

15.67

12.43

18.87

17.21

13.96

19.07

 

、户别人口

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 87549户,家庭户人口为212077人,集体户1028户,集体户人口为372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8人减少1.06人。

、人口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7713人,占49.91%;女性人口为108093人,占50.0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6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7.89个百分点。

各乡镇人口性别比中,超过100的有桥头乡、赵八镇、白庄乡,低于100的有铁杆镇、留村乡、深泽镇。桥头乡最高103.04%,深泽镇最低97.44%。

2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地区

性别比

全县

107713

108093

99.65

地区

性别比

  深泽镇

  铁杆镇

  赵八镇

  白庄乡

  留村乡

  桥头乡

26817

16040

13960

16908

13321

20667

27521

16268

13828

16907

13511

20058

97.44

98.60

100.95

100.01

98.59

103.04

、人口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39659人,占18.38%;15-59岁人口为120567人,占55.87%;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580人,占25.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724人,占18.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5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9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个百分点。

3              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15806   

100    

0-14岁

39659   

18.38    

15-59岁

120567   

55.87    

60岁及以上

55580  

25.75    

其中:65岁及以上

39724   

18.41   

4           各乡(镇)分年龄段人口比重

单位:%    

地区

占本地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以上

 

65岁以上

全县

  深泽镇

  铁杆镇

  赵八镇

  白庄乡

  留村乡

  桥头乡

18.38

18.08

16.40

20.77

17.44

19.28

18.89

55.87

61.76

51.22

55.88

52.34

55.31

54.98

25.75

20.15

32.38

23.35

30.22

25.40

26.14

18.41

14.77

22.98

16.42

22.00

17.50

18.61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0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1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0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52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74人上升为505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045人上升为107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1380下降482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251上升2758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8.64年提高至8.94年。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80人,文盲率[5]2.11%下降为1.35%,下降0.76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4216人,占43.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1590人,占56.3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013人,乡村人口减少5647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77%。

七、人户分离人口[7](流动人口)

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为18380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7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64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了人1511人,增长8.96%。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 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0-15岁人口为41528人,16-59岁人口为118698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